樺甸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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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注銷吉B9117掛道路運輸證的公告(2022年第四批公告)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落實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吉政辦發〔2018〕55號)相關規定:“嚴禁新增17.5米超長平板半掛車進入運輸市場,現有的17.5米超長平板半掛車許可到期后,不予延期,”由于工作人員對政策掌握不徹底,對吉B9117掛的超長平板半掛車換發了道路運輸證,在審核中發現此問題后,及時撤銷了新換發的道路運輸證,修正了相關數據、將有效期限恢復換證前期限(換證前有效期止2022年9月17日),并將此情況告知吉B9117掛道路運輸經營者,根據相關規定,對吉B9117掛車輛道路運輸證(吉交運管吉市字220282200688號)到期后(2022年9月17日到期)予以注銷。

  特此公告!

 

  樺甸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09月16日




(信息來源:樺甸市交通運輸局 )
發表時間:2022-09-16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