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海翌道路運輸有限公司等82戶企業:
(詳見擬吊銷名單)
我局對你(單位)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行為案,已調查終結,2023年4月14日我局擬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因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等其他方式均無法有效送達。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行政處罰告知書》在政府網站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具體行政處罰告知書詳見附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以及《吉林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三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陳宣任 聯系電話:66223940
聯系地址: 樺甸市蓮花路217號
特此公告
樺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信息來源:樺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表時間:2023-04-14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