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市容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全市實際,研究擬定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城市發展戰略目標,管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供水、供熱、燃氣、市政道路、橋涵、排水、路燈、園林綠化,提高城市管理整體水平。
(三)負責全市各類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橋涵、廣場、綠地等公共設施和空地設置臨時市場、戶外攤點、堆(擺)放物資等從事各類經營和其他活動的審批及管理。
(四)負責市政設施管理。負責對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要求使用、挖掘、侵占、破壞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設施(包括水、電、暖、氣等地下管網)行為的監管;負責對私自占用公用設施和在公用設施用地上私搭濫建行為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規劃區內戶外廣告、牌匾及道路標識、霓虹燈、大型標語、街路橫幅等宣傳懸掛物的審批及管理。負責城區范圍內的亮化及夜景燈飾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非永久性建(構)筑物或亭棚、防盜設施建設或其他臨時設施建設、設置的審批管理。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違法建筑物或者設施。
(七)負責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設置的審批管理;負責戶外樓體、櫥窗、門臉裝飾裝修的審批管理。
(八)負責城區范圍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的監督管理;參與對規劃區內廢品收購點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城市供水管理。綜合管理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城市節約用水發展基金,對安裝使用節水設施、設備進行審查和驗收。負責供水企業的資質審查審批。
(十)負責對市區市政道路、廣場、橋涵、排水、照明、夜景燈飾、戶外廣告、園林綠化(景觀)的行業管理;對維修養護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十一)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及冬季清雪工作。對市容環境衛生設施進行維修養護;組織實施市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集、清運、處理;參與審批城市公共建筑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設計和竣工驗收。對城市基本建設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清運等進行審批、監督、檢查。負責城區范圍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
(十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供熱發展規劃;負責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項目的立項、論證和設計審查,參與工程驗收;對城市供熱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實施日常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督。
(十三)負責燃氣企業、燃氣工程建設單位、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企業及作業人員的審查、審批、管理及工程質量監督;承擔燃氣工程的立項、論證、設計審查、工程驗收工作;對全市燃氣行業的設施、設備、貯配、運輸和燃氣用戶實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十四)負責城市小區物業管理。負責貫徹落實物業管理等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管理、招投標,物業合同的備案工作;負責受理物業管理方面的信訪,協調處理糾紛,查處物業管理違法行為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對在經營場所(店)外違規經營、無照經營行為、違法設置戶外廣告和交通管理方面違規行為的綜合執法。
(十六)負責供熱、燃氣、供水、物業、環衛保潔等行業管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行業管理企業加強安全管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指揮中心、督察科)
政策法規科(安全科)
行政審批辦公室(供水辦公室、供熱燃氣辦公室)
市政公用科(市容管理科、物業管理辦公室)
機關黨委
負責人:孫義滿
郵政編碼:132400
通訊地址:樺甸市清水大街775號
聯系電話:66257110
辦公時間: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信息來源:樺甸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表時間:2022-04-19 13:40